媒体关注 | 福建日报理论周刊:朱熹究竟如何看待人欲

因为朱熹曾说过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因此,人们常常认为朱子理学要求灭除人所有的欲望,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首先,朱熹曾明确指出欲望是不可能根除的。程颐曾说:公则一,私则万殊。人心不同如面,只是私心。凡物有本末,不可分本末为两段事。洒扫应对是其然,必有所以然。因为本末不能分为两段事,所以不能将内外隔绝,更不能将所有的外在全部否定,落入宗教式的与世隔绝。朱子则强调:苟规规于外诱之除,将见灭于东而生于西也。非惟日之不足,顾其端无穷,不可得而除也。正是因为本末不可分离,内外不能隔绝,人的欲望是会随着不可消除的外诱而不断产生的,根本不可能根除。因此,简单地将灭人欲理解为根除人的欲望,是不符合朱子原意的。

其次,公并不代表天理,公与私也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互相融合的。朱熹说:仁之道,要之只消道一公字。公只是仁之理,不可将公便唤作仁。公而以人体之,故为仁。只为公则物我兼照,故仁,所以能恕,所以能爱,恕则仁之施,爱则仁之用也。强调真正的公是外界的物和我共同作为关照的对象,有公无私或有私无公都不是符合之定义的天理。

为此,朱熹从源头处分析了私与公: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彼自蔽塞而不知顺吾理者,则亦末如之何矣。可见,私来源于天理,私与公并不是对立的关系。

孟子也曾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正是因为有对自家老人和孩子的爱,所以才能由己及人地将爱推至别人家的老人和孩子,私是推至公的基础。也正因为私与公同源,所以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因此,对私的考虑非但不能妨害天理,还能在了解私的基础上成就天理。

可朱熹为什么又有灭人欲的提法呢?其实,所谓灭人欲的提法出自朱熹学生记录朱熹话语的《朱子语类》,这应当是朱熹在此之前已对学生强调人欲内涵前提下仓促并不严谨的口头语。在亲笔写的《近思录》中,朱熹的说法是上达反(返)天理,下达循人欲。也就是说,朱熹反对的是放纵人欲,而不是要求灭人欲。那么,朱熹为什么如此激烈地反对放纵人欲呢?

首先,放纵人欲如同纵火,最终只能造成毁人灭己的结果。人欲其实也属于情的一种,在《礼记》中情包含喜、怒、哀、乐、爱、恶、欲七种,欲只是其中一种。朱子对情的特点也作过深刻的分析。他说:形既生矣,外物触其形而动其中矣。其中动而七情出焉,曰喜怒哀乐爱恶欲。也就是说,人的欲望与喜、怒、哀、乐、爱、恶一样都是在接触现实中必然形成的。问题在于情既炽而益荡,其性凿矣,也就是情的特点如同火,虽然必不可少但又容易因炽烈而失控。因此,情需要得到自然天理的把握和控制。朱熹说:人之情各有所蔽,故不能适道,大率患在于自私而用智。七情虽然必不可少,但又各有遮蔽自然天理的倾向,特别是因七情而产生自私算计之心就如同纵火,其结果不仅损害天理,最终也会造成自我的焚毁。

其次,放纵人欲会影响人自身发挥理性应对现实的能力。朱熹说:自私则不能以有为为应迹,用智则不能以明觉为自然。今以恶外物之心,而求照无物之地,是反鉴而索照也。这里的正是指为了成就小我而破坏大我的算计之心。朱熹指出,人们若产生了自私的算计之心,就会将私与外界分隔开来,如此私不仅不能流通到公,更会失去内在的本性自然,从而逐渐失去理性。朱熹还指出,人们一旦自私,又希望理性应对外界,这就如同拿着镜子的反面想要镜子照出真相的愚蠢行径。自私的算计正是既破坏天理也损害自己内在理性,与真正的理性确实是背道而驰。

孟子曾从理想化的角度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朱熹则明确地指出:设使人无秉彝之良心,而但又利害之私情,则凡可以偷生免死者,皆将不顾礼义而为之矣。若无良心的前提,在利害和私情前,人们其实都会选择舍义取生的私。因此,与其强调灭人欲,不如注重存天理。朱熹说:内重则可以胜外之轻,得深则可见诱之小。”“质美者明得尽,查滓便浑化,却与天地同体。正是因为在内心中深刻了解到天理的自在性和重要性,源源不断的外诱才会在天理面前自然消解。可见,面对外诱和人欲的重点不在主观用力灭除,而是在明天理的前提下自然而然地控制。

为此,朱熹特别强调为己之学,也就是为了擦亮自己心中本有的理性的实在之学。朱熹说:古之学者为己,其终至于成物;今之学者为物,其终至于丧己。所谓的为己之学是指为了自己内在本有理性在现实中的实现而学,因此其结果是既成就了自己,也成就了外物的内外一致。而为物之学”“为人之学则是指为了获取外在利益、迎合外界、迎合他人而学,其本质是自私自利,其结果就是丧失自己内在本有的理性。

朱熹说:学者须是务实,不要近名方是。有意近名,则为伪也。大本已失,更学何事?为名与利,清浊虽不同,然其利心则一也。所谓务实指的就是为了内外一致的实在理性而学,而不能有意地去获取名声。若有意获取名声,其实已经失去理性之本。因此,追求名与追求利,虽有清浊之不同,但其本质都是对自私的纵容,其结果只能是与真正的理性渐行渐远。

值得注意的是,朱熹强调的为己之学与现实利益也并非是冲突的。朱熹在解释《论语》中的仁者先难而后获时说:先其事之所难,而后其效之所得。”“盖必先克己私,以复天理,然后事之所得,虽不预期而自至矣。所谓先难指的是遇到事情时,首先想到的不是个人利益是否能够获取,而是应该把攻坚克难放在首位。而艰难攻克之后,那些应当获得的利和益也会在不预期中得到,这才是理性该有的结果。可见,与前人那种公与私的对立相比,朱熹其实是更加理性的。

 

来源:福建日报

 

创建时间: 2026-02-09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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